2017年和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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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和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渔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发展规划。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免疫计划,负责实施对动物及其产品检疫、采样、留验、抽检,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动物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扑灭,按照规定核发动物防疫、兽药经营等有关证照。
    (三)负责本县的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或个人进行兽药、饲料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的行为。
    (四)负责本县渔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渔业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对水生动物进行防疫和检疫,核发《水产养殖许可证》。
    (五)负责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开展畜牧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与服务,开展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做好畜禽、水产品、牧草等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的诊断工作。
    (六)负责下属单位和基层站业务、财务、人事的管理工作。
    (七)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县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县渔政管理中心;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本局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内务卫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人事工资、工会、青年、妇女等管理工作。
    2、畜牧与法规股
    负责畜牧生产计划的拟订,畜禽、牧草品种的改良与推广,养殖专业户的技术指导,畜牧业生产数字统计与分折,兽药、饲料经营及畜禽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检查和监督。
    3、防疫与检疫股
    制订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免疫计划,负责实施对动物及其产品检疫、采样、留验、抽检,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动物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扑灭,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指导下级动物防疫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4、水产与科教股
    负责渔业生产计划的拟定,水产养殖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科学技术推广和调研活动,协调局内各股室的业务培训,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5、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推广、普及畜产品、水产品养殖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指导畜产品、水产品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规范使用兽(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对产地畜产品、水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协助开展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工作;收集、报送产地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助开展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内畜产品、水产品经营者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等。
    6、渔政管理中心
    负责对本县渔政、渔业资源、渔业生产进行管理,维护渔业经营秩序;对本县江河流域、水库、鱼塘养殖生产进行巡查监管,依法查处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生审核工作;实施对水产品的检验检测及质量安全监管。
    (三)人员构成情况:
    和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14人。直属单位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财政供给人员10人;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财政供给人员5人;县水产养殖技术推广站,财政供给人员5人;渔政管理中心,财政供给2人;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17个,财政供给人员32人;村级动物防治员245人,由财政供给总人数共6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38.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4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用增加及办公楼维修;支出预算938.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4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用增加及办公楼维修。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9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6万元,比上年增加5.2万元,增10%,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招录人员。其中:办公费7.04万元,印刷费5.26万元,邮电费4.51万元,差旅费8.94万元,会议费1.8万元,福利费0.1万元,日常维修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手续费0.13万元,专用材料费2.4万元,工会费6.2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9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车辆1部,其中公务用车1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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