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其工作宗旨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
主要职能: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国家免疫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规划、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测。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八)负责急性职业中毒的调查、处理;承担环境空气及生物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监测检验,有害物质标准、检验方法研究;负责化学物质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和化学毒物监测与处理;开展基层卫生单位劳动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技术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等。
(九)负责突发事件、违法案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和采样。
(十)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心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业务股室共6个,分别是:办公室、公共卫生股、劳动卫生股、检验检疫股、流行病防治股、财会室。2017年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45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17.4万元,本部门于2016年2月开始纳入财政统发,无上年对比数。
2017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17.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512.4万元,占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68.1万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占1%,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业务费5万元(疾控中心工作经费5万元)。本部门于2016年2月开始纳入财政统发,无上年对比数。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本部门于2016年2月开始纳入财政统发,无上年对比数。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8万,专用材料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等。本部门于2016年2月开始纳入财政统发,无上年对比数。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为:1,0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9万元,非流动资产342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存货81万元,房屋85万元,专用设备183万元(其中:10-49万元的设备4台,50万元以上设备0台),通用设备14万元,车辆60万元(业务用车3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单位的主要工作目标有: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
1.传染病监测率达100%;疫情报告综合评价按国家CDC报告质量评价标准执行;规范暴发疫情处置。
2.冷链运转使用率、完好率达100%;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要求;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规范处置率达90%以上。
3.艾滋病自愿咨询率、群众防艾知晓率明显提高;定期进行高危人群监测,提高随访率和服药率。
4.巩固消除疟疾成果、按规定做好疟疾防控工作、积极开展蚊媒监测。
5.碘盐缺乏病监测完成率达100%;饮水型氟中毒监测完成率达95%以上。
6.死因监测报告率达100%。
7.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应急物资储备充分。
(三)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检验能力达85%以上;检验设备运行率达95%以上;实验室质控检查通过率达85%以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