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为卫计局所属正股级事业单位,是我县唯一一间合法的定点精神卫生康复机构。创办于1999年,从2005年11月起冠名“和平县慢病站精神病院”到2008年1月更名为“和平县精神病院”。院址座落在离县城约15公里的粮溪街镇(原粮溪公路养护站),本院实际占地面积约1800㎡,建筑面积约300㎡,绿化面积约680㎡。院内环境优雅、清静、舒适,院外靠近公路沿线,交通方便。现有医务工作人员19人,有临床经验丰富的专科医生长期坐诊。本院技术力量不断加强,设备逐步完善,建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一流为主体,可以随时提供精神卫生、心理咨询、智力和人格测查等服务,为癫痫以及各种原因所致的精神障碍,老年人痴呆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狂躁症、儿童多动症、儿童情绪障碍、儿童行为障碍及精神发育迟滞(智障者)等各种精神疾病的诊治,是我县精神病患者最为适宜的定点精神卫生康复机构。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心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股室共6个,分别是:办公室、药库、财会室、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室、住院部、后勤组。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现有在编人数为2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7名;实有在职人员为29名;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50.5万元,支出预算250.5万元,因精神康复中心去年刚从慢病站划分出来,因此无上年对比数。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8万元,因精神康复中心去年刚从慢病站划分出来,因此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2万元,因精神康复中心去年刚从慢病站划分出来,因此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办公费1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0.4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4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8.8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和平县精神康复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2万元,非流动资产71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存货72万元,房屋0万元,专用设备46万元,通用设备25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我中心在对从排查、督导的情况来看,全县17个镇卫生院能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来制定本辖区内工作制度与计划,能够制定领导小组,能够安排专职或兼职精防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各镇卫生院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着项目执行情况不够理想,存在问题比较多,离年终考核工作任务差距较大,形势严峻、不容乐观。
在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现场评估诊断人数共177人,0-2级人数49人,3级及3级以上人数7人,关锁人数0人,死亡3人,重卡1例,已排除或删除117例已登记在册未诊断疑似严重精神障碍不配合患者。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