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预算公开

作者: 来源:和平县政协 发布时间:2018-01-24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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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总体情况表

  收入总体情况表

  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政协机关承担县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各项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委员“五专”活动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县政协的重要文件;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

  4.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五专”活动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材料;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负责在和平的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和县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6.负责政协委员提案的政绩、初审、交办、协调和服务具体工作。

  7.参与县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8.负责与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和市政协、本市县区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无党派、工商联及政协其他参加单位。

  9.负责县政协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和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和平文史》的编辑、出版工作。

  11.承办省市政协、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协机关设立1个办事机构,5个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均为正科级建制。一个委员活动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

  1.办公室。为县政协办事机构。

  负责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在和平的省、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和视察工作以及县政协委员调研、视察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协领导公务活动的联系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文印、通讯、信息、机要保密、机关总值班;负责机关的党务、人事工资、培训教育、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对县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承办县政协常委、委员有关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调整的程序性工作。

  负责起草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有关政协工作的重要文件;研究和宣传统一战线、政协的理论政策;负责与无党派人士联系有关事务;研究、交流县区政协的工作经验;负责与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和各县区政协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政协的宣传工作。

  负责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及以县政协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的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财务和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负责机关的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县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报批工作,处理涉外来往函电和对联系等事务。

  2.提案法制委员会。为县政协工作机构。

  负责制订和实施委员会工作计划;负责委员会会议、视察、调研、研讨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委员会、委员和相关界别的意见、建议;负责委员会各类文件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负责政协委员提案的政绩、初审、交办、协调和服务的具体工作;起草报请政协和平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相关决议草案、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负责县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承办县政协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委员会。为县政协工作机构。

  负责制订和实施委员会工作计划;负责委员会会议、视察、调研、研讨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委员会、委员和相关界别的意见、建议;负责委员会各类文件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承办县政协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4.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为县政协工作机构。

  负责制订和实施委员会工作计划;负责委员会会议、视察、调研、研讨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委员会、委员和相关界别的意见、建议;负责委员会各类文件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承办县政协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5.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为县政协工作机构。

  负责制订和实施委员会工作计划;负责委员会会议、视察、调研、研讨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委员会、委员和相关界别的意见、建议;负责委员会各类文件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承办县政协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6.学习文史与民族宗教委员会。为县政协工作机构。

  负责制订和实施委员会工作计划;负责委员会会议、视察、调研、研讨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委员会、委员和相关界别的意见、建议;负责委员会各类文件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负责开展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华人的联系活动;负责开展与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组织的联系和合作;负责《和平文史》的编辑、出版工作和县政协委员的集中学习培训工作事务。承办县政协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7.委员活动中心主要任务:负责对我县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咨询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协办公室做好委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管理维护等工作。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为县本级预算。各委员会及委员活动中心经费由办公室统一支配。

  县政协机关实有在职人数28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后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名,政协正、副主席不列编。离退休人员21名,由财政统发工资。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2018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4.3万元,比上年增加102.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754.3万元,比上年增加102.8万元,增长14%。增加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离退休费)提高。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2万元,比上年增加0.2万元,基本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16.5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2.6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5.2万元,日常维护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3.5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公务用车1辆,固定资产83.96万元。办公用房面积320平方米。

  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说明:本项为必须公开内容,可解释本部门预算特有的较为专业的名词,或是财政预算编制方面名词。)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附件:政协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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