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畜牧兽医渔业局概况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总体情况表
收入总体情况表
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兽医、渔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发展规划。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免疫计划,负责实施对动物及其产品检疫、采样、留验、抽检,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动物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扑灭,按照规定核发动物防疫、兽药经营等有关证照。
(三)负责本县的兽药、饲料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或个人进行兽药、饲料质量的监督检查,查处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的行为。
(四)负责本县渔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对渔业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对水生动物进行防疫和检疫,核发《水产养殖许可证》。
(五)负责对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开展畜牧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与服务,开展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做好畜禽、水产品、牧草等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的诊断工作。
(六)负责下属单位和基层站业务、财务、人事的管理工作。
(七)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本局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内务卫生、纪检监察、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人事工资、工会、青年、妇女等管理工作。
2、畜牧与法规股
负责畜牧生产计划的拟订,畜禽、牧草品种的改良与推广,养殖专业户的技术指导,畜牧业生产数字统计与分折,兽药、饲料经营及畜禽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检查和监督。
3、防疫与检疫股
制订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免疫计划,负责实施对动物及其产品检疫、采样、留验、抽检,依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依法进行动物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扑灭,核发《动物防疫合格证》,指导下级动物防疫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4、水产与科教股
负责渔业生产计划的拟定,水产养殖技术服务与指导,开展科学技术推广和调研活动,协调局内各股室的业务培训,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工作。
5、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推广、普及畜产品、水产品养殖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指导畜产品、水产品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规范使用兽(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对产地畜产品、水产品进行抽查检测;协助开展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工作;收集、报送产地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助开展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内畜产品、水产品经营者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等。
6、渔政管理中心
负责对本县渔政、渔业资源、渔业生产进行管理,维护渔业经营秩序;对本县江河流域、水库、鱼塘养殖生产进行巡查监管,依法查处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发生审核工作;实施对水产品的检验检测及质量安全监管。
(三)人员构成情况。
1.编制人员情况。本部共有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14人,非参公事业编制54人等)。下属单位共有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0人,非参公事业编制0人等)。
2.实有人员情况。本部共有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62人(其中:参公事业在职15人,非参公事业在职47人等),离退休人员21人。下属单位共有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0人(其中:参公事业在职0人,非参公事业0人等),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95.5万元,比上年减少42.7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人员情况调动及产生新的退休人员;支出预算895.5万元,比上年减少42.7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人员情况人员调动及产生新的退休人员。
二、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7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9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7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5.07万元,印刷费3.54万元,邮电费2.26万元,差旅费3.61万元,会议费0.83万元,福利费0.1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22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4.31万元,工会费6.8万元,手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四、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预算2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共有车辆1部,其中:一般公务车辆1部。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没有达到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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