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1、制订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交易项目目录,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3、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产权交易等业务活动。
4、核验主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5、建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建设、维护、管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平台。收集、统计、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报送业务信息和和统计数据;协助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咨询的服务工作。
6、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管平台,对交易各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进行纠正和指正,对违法违纪问题
进行阻止,及时向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7、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确认交易结果。整理和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备查。
8、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协助处理交易投诉。
9、组建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管理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由县财政全额供给。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综合部、政府采购部、工程交易部、地产交易部、产权交易部。人员构成情况:本中心事业编制23名,在职人数:22人,其中统发工资人员:22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1-11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为341.3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6万元,减少0.40%,主要是人员减少,支出预算341.3万元,比上年减少0.80%。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万元,与上年持平。含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电费3.3万元,租赁费0.3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费0.5万元,会议、培训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工会经费1.6万元,劳务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购置中心交易平台设备建设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00.28万元,主要实物资产数据情况为:100.28万元,资产变动情况为:2017年新增资产32.67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