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危险的网红“炸包”玩具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网红“炸包”玩具,又称“手榴弹小炸包”“鞭炮小炸包”“仿真手榴弹”等,其外包装五花八门,以“手雷”“鞭炮”等造型居多。“一按一摇一扔”就爆响,有恶搞效果,被部分中小学生们追捧。

  “炸包”玩具,是由一小包液体和粉末状固体物质组成,小包液体是苏打水包(碱性),固体物质是柠檬酸粉(酸性),一旦挤破小包液体包装,二者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二氧化碳气体,使得袋子迅速膨胀,随之立即爆开,发出巨响。然而,这类“炸包”玩具不符合有关儿童玩具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具有安全风险。

  首先,不符合化学游戏玩具不得引起爆炸的要求。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5.2.4条款规定:“玩具,特别是化学游戏玩具,不得含有下列物质:混合时,会因化学反应或加热而引起爆炸”。

  其次,存在人体伤害风险。根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5.3.1条款规定:“玩具产品在正常使用及经滥用试验后所暴露的化学物质,不应给人体的健康带来负面影响”。该类“炸包”玩具中的化学物质,存在危害人身健康的风险。

  第三,“炸包”玩具基本都无标示厂名厂址、生产标准等,更无法获得CCC认证证书,属于违法产品。一旦造成身体伤害,无法溯源,维权困难。

  对此,县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儿童要警惕此类危险网红玩具,要引导告诫孩子们不要购买“三无”产品,远离各类危险玩具。

  同时,请相关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坚决不销售“三无”等违法产品,不销售对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存在不良影响甚至人身伤害的玩具、文具。并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进货查验,落实索票索证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儿童玩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宣传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玩具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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