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保障性住房退出手续须知 作者: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1-08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1.承租人提交退出申请书; 2.承租人交清电费并核对发票; 3.承租人交清水费并核对发票; 4.承租人交清租金和物业费; 5.承租人归还房号锁匙; 6.承租人提交申请人身份证; 7.承租人提交租房押金发票; 8.承租人提交本人银行卡; 9.现场检查承租人清理房屋环境卫生和房屋结构原状; 10.保障房退出验收确认表。 和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2023年1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