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住建局“三防”应急预案
和住建通[2020]24号
为切实做好2020年防汛防风工作,加强我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指引(试行)》、《关于开展2020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三防专项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阶段
(一)全年防汛工作时间分为汛前、汛期和汛后,一般情况下,汛前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14日,汛期时间为3月15日至10月15日,汛后时间为10月16日至12月31日。
(二)汛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体制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和落实责任体系、组织体系、预案体系、保障体系和工程体系,为战胜“水、寒、风”灾害打下可靠的基础。
(三)汛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接收县三防指挥部下发的各项通知和工作部署,传达至相关三防责任人,并根据市三防指挥部部署开展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按本单位三防职责和县三防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四)汛后,继续密切留意后期天气情况,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值班,继续做好突发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工作体系
(一)组织体系:
成立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徐朝晖
副组长:黄冲要、陈振辽、曾志达、曾坤塔
成 员:徐汉平、颜小勇、黄炳焕、肖 响、陈明方、宋建越、何惠雅
下设办公室,由徐汉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三防应急响应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上级部门文件通知及领导指示批示重要事项,协办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
质安股: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拟定房屋市政工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相关通知文件,布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通过QQ群、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各在建工程项目,各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发布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防御通知和转发预警信息,要求各企业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警惕,针对气象灾害情况,加强防台风、防霜冻、防暴雨等安全应急管理。
村镇建设股:加强削坡建房、危房等重点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加强与各镇联系,督促各镇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住人员安全。
县质安站:督促指导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如下重点工作:一是开展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落实应急物资和措施;二是做好工地围墙、工人宿舍、边坡的安全措施;三是做好施工现场的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施工现场防台风、防暴雨、防雷、防触电的安全措施。汛期期间,加强组织对纳入县住建局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组织实施建设工程三防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组织抢险救援行动。
(三)预案体系:质安股负责完成和平县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防汛防旱防风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四)房屋市政工程责任体系: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等责任主体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风险责任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体制。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工程度汛方案、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落实应急物资和措施。做好工地围墙、工人宿舍、边坡的安全防护,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实施工现场防台风、防暴雨、防雷、防触电的安全措施。
三、台风防御工作
台风预警信号相关信息由省、市、县气象部门统一发布,通过电视、广播、气象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众传播。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与县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防汛抗灾工作的联系,及时了解台风发展趋势,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将气象部门的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发布到辖管区域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地的有关负责人,质安股、质安站督促和指导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迅速落实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及办公、生活场所及其周边的安全。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巡查,做好防御应急处理工作。
(一)台风白色预警
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防灾准备工作。一是从收到白色预警信号开始直至气象部门解除所有预警信号止,实行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二是密切关注预警信号变化,了解台风发展趋势;三是检查工程项目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四是启动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的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工程项目部应急队伍相关人员及时收看(或收听)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了解和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对于在当地承担“三防”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参与应急处置行动。
(2)检查施工作业的关键部位和建筑起重机械。一是检查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施等,是否采取了防风防雨加固措施,及时清理外墙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建筑楼层临边堆放的材料,防止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等意外出现。二是检查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隧道工程及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变形加剧、开裂等危险状况,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并派人定期巡查,及时做好巡查记录。三是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是否采取了防风加固措施,处于群塔作业环境下的塔吊是否采取了防碰撞等安全措施。
(3)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一是排查并加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住宿区、出入通道、仓库等临时设施,对于短期内无法完成加固或处于地势低洼、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要立即撤离危险区内的人员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避风避雨场所。二是排查并加固工地临时围墙,特别是地处闹市区、学校、医院、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工地,排查墙体是否变形、开裂,墙边是否有堆土、堆料情况,墙脚内外侧是否排水通畅,并在围墙内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检查工地周边的市政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设备、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暴雨诱发内涝。
(二)台风蓝色预警
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重点巡查白色预警信号发布后各工地防风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责令相关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消除。
(2)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停止运行,物料提升机吊篮、施工电梯轿厢、室外吊篮等必须降至地面,塔吊起重臂应确保能自由回转。
(3)停止所有高空施工作业,如排查隐患所需的,应采取合理、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三)台风黄色预警
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立即停止所有露天作业,切断施工电源,撤离危险地带人员。
(2)建设、监理单位督促施工企业做好相应停止施工作业及人员撤离工作。
(四)台风橙色或红色预警
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关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闸,撤离危险地带人员,所有人员应留在确保安全的室内避风,同时安排专人24小时应急值守,发现灾情、险情迅速上报,及时处置。
(五)台风过后预警解除
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尽快对房屋市政工程受灾、受损情况进行摸查,及时上报。
(2)开展复工前安全自查,对所有正在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设施、办公和生活设施的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
四、暴雨防御工作
由省、市气象部门统一发布,通过电视、广播、气象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众传播。暴雨预警信号分为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局三防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与当地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当地气象变化趋势,通过短信平台等方式将气象部门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发布到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地的有关负责人,质安股、质安站督促和指导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迅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一)暴雨黄色预警
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及时向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传达预警信号,安排专人值守,检查应急队伍和应急抢险物资,做好防雨、防雷击准备工作。
(2)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是否采取了防风、防雨、防雷击措施。
(3)检查基坑工程是否采取了防雨防涝措施。
(4)检查施工临时用电系统,防止电箱、电闸等淋雨漏电。
(5)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排查并加固工地临时围墙,特别是地处闹市区、学校、医院、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工地,排查墙边是否有堆土、堆料情况,墙脚内外侧是否排水通畅,并在临时围墙内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检查工地周边的市政排水设施,疏通排水渠道。
(7)对于在当地承担“三防”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参与应急处置行动。
(二)暴雨橙色或红色预警
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停止运行所有建筑起重、打桩、挖掘等机械和场内运输车辆,关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闸,撤离危险地带人员,所有人员应留在确保安全的室内避风避雨,安排专人不间断应急值守,发现灾情、险情迅速上报,及时处置。
(三)暴雨过后预警解除
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尽快对受灾、受损情况进行摸查,及时上报。
(2)开展复工前安全自查,对所有正在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设施、办公和生活设施的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