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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0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和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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