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翟梦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5〕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4〕179号、和组干〔2024〕185号、和组干〔202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一)翟梦婕挂任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7年7月。
(二)免去黄展奕同志的和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三)巫浙旦同志试用期(一年)已满,同意按期正式任职:任巫浙旦同志为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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