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杨亿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8-29 浏览次数:7293次 【字体:小 大】 和府〔2024〕29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4〕7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杨亿同志挂任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为期一年。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9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