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梁锐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22 浏览次数:9026次 【字体:小 大】 和府〔2024〕26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4〕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梁锐明同志任和平县教育局副局长。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