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朱海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7-11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和府〔2022〕5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2〕1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朱海权同志任和平县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艾伏兵同志的和平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汉杰同志的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捍卫同志的和平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和平县人民政府2022年7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