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池志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1〕2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任池志雄同志为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任曾坤塔同志为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志才同志的和平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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