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常任〔2021〕15号
和平县人民政府:
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决定:
任命陈雄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姚家芳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洪炎雄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朱俊威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吴维红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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