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志越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12-02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和府〔2019〕51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19〕1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免去吴志越同志的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和平县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