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海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和常任[2019] 5号)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1-29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和常任[2019] 5号和平县人民政府: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月28日通过,决定任命:黄海生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