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常任[2018]3号关于钟志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常任[2018]3号
关于钟志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和平县人民法院:
经2018年3月13日和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钟志忠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陈朝辉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袁稳定同志为和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叶思敏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袁稳定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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