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现将有关 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的具体举措,定期听取我县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平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培训班,统筹推动27个县直部门和17个镇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是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和平高质量发展大局。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报告内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上报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有效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今年我县共有188个学法单位,10891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平均分为98.85分,平均分全市第一,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布了《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布2023年和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和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河源市和平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22-2035)》确定为我县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该两项决策已经过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实厅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跨域通办、“中午不停歇”、免费邮政速递、“粤商通”APP推广、投放“粤智助”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实厅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进一步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1.22%,完善发布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925项。
(三)全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自助办”水平,在全县投放242台桌面型“粤智助”和17台增强型“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节省群众办理业务时间,有效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落实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助推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2023年,我县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好差评”模块共产生办件数共25230件,收到评价数23698条,评价覆盖度93.93%,其中好评数23698条,差评数0条,好评率达100%。
(四)持续开展联企护企工作。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行并联办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实施重点项目“马上办”服务机制,在办理重点项目审批事项时,实行优先办理、并联审批、简化手续。经过改革,审批时限明显缩短,审批时限比改革前达到缩减50%以上,进一步优化了我县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二是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重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行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建设,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进一步筑牢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屏障。2023年达成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10笔,登记备案金额达1.52亿元。商标权质押融资项目达成2笔,商标权质押登记备案金额达0.58亿元;三是组织开展“送法进商会、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法律进园区”活动,分析提醒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点,引导和激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全面提升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和依法治企能力,保障企业在新市场环境下茁壮成长;四是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四是公安部门深入各社区街道对居民、商户开展一对一咨询和帮扶,根据全县社会发展实际,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壮大,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其中在龙湖住宅区、百盛广场商业中心、六角亭城区等重点部位设立警务亭3个,派驻警力2531人次,联动社区企业安保力量做好商业繁华区域的巡防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五)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强化“粤执法”平台运用,平台案件量同比增长24倍有余,执法人员上线率达100%,执法单位全面上线“粤执法”平台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职权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发布《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辖区镇人民政府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的公告》,调整下放乡镇职权208项,中心镇彭寨镇职权下放调整为222项,进一步明确下放行政执法职权范围、部门职责权限,并组织做好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保留、认领工作;三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举办3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共培训290人次,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开展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并及时核查处理,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五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抽查评查等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聚焦重要节点和重点任务,围绕《民法典》宣传月、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安全等主题,通过宣传讲座、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2023年,共开展法治讲座362场次、集中咨询280场次、其他方式宣传267场次。二是加快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要求,积极筹备专项资金,成功打造大坝镇水背村、长塘镇秀河村、古寨镇河东村3个2023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持续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一)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3年,我县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40次,受理并成功调处668宗矛盾纠纷案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00.83万元。二是落实“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体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2023年,全县5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4511件次,服务群众17181人次,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1039场次;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17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4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提升了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度。
(三)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一是提升基层行政复议能力。2023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受理30件,涉及林地(土地)权属确认、市场监管、公安类治安管理处罚、行政不作为等多个领域,现已审结28件(驳回申请3件,维持13件,撤销5件,调解和解7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3年,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一审案件51件,已开庭审结4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做到“出庭又出声”。
(四)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一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以“河安2023”系列专项行动以及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稳。持续加大力度打击涉黑恶犯罪,形成常态化打击机制,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二是完善“两法衔接”,紧紧围绕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完善公安、检察、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日常联络机制,明确专人建立联络员制度,由专人负责案件的接收、移诉和日常联络工作,强化执法联动,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无缝对接,有效形成法治共治共建合力。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权力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县政府全年共办理市人大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7件、县人大建议17件、县政协提案17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压实各镇各部门责任,抓好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切实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
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不足及原因
虽然我县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如下:
(一)“数字政府”建设与基层政务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一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对资金和信息化人才的需求较大,目前我县对“数字政府”经费投入和信息化人才引进还有不足,县级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建立配套不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需要;二是基层服务能力不足,县、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公场所不够完善,“一门式”推进难,大厅信息化水平不够高,“一网式”部分事项不完善、推广效果不够理想,乡镇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快进度。
(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存在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一些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严格,对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容易出现执法过程不规范现象;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法律与专业知识不足、执法为民的意识不强,执法理念与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有待加强;三是“粤执法”平台还未实现常态化运用,部分执法单位虽然在日常工作会履行行政检查等职能,但大多数检查案件未在“粤执法”平台上予以记录,未实现线上办案日常化;乡镇在平台上录入的行政处罚案件较少,行政执法案件无纸化办案率不足60%,公示及时率未达90%。
(三)基层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厚。一是法治乡村建设总体仍然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村民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乡村法治文化氛围还不够浓、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还不够强,乡村治理体系还不够健全等,用法治引领乡村善治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部分单位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现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能充分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六、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市县“一规划两方案”,主动作为,持续发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和平。一是扎实推动依法行政,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和乡镇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法治要素供给服务,为和平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加大“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力度,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三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平安建设协同机制,围绕安全监管,重点关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积极开展各类清查行动,强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有效覆盖,组织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保障力度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案件“粤执法”平台录入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中共和平县委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