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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笔试成绩公示

  现将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入围面试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数;如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资格复审地点: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递补资格复审地点: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小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期间开具方有效);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7)其他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因前述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入围面试的考生密切留意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762-5609198

  附件1:2023年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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