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及辅助再生修复项目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在2024年10月26日组织开展我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及辅助再生修复项目自然复绿部分验收工作,专家通过外业现场踏勘和内业资料审查对22个采用自然复绿修复方式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验收认定,其中图斑编号4416240710007001、CT4416242006330081008和CT4416242006330008002的3个图斑未通过专家验收认定,其余19个图斑通过专家验收认定,通过认定总面积56.9001公顷。专家组按照项目的资料完整性和复绿质量(植被质量、复绿率)要求进行评分,通过认定的19个图斑验收等级评分均为合格或优秀。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防灾股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762-568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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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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