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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河公易矿〔2024〕3号)

作者: 来源: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委托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日16时网上挂牌出让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场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64号3楼3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24MA7J385666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区位于和平县城北东15°方向,直距11km的大坝镇汤湖村附近,行政区划隶属于和平县大坝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7′24″,北纬24°33′13″。

  面积:0.161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717106.04

38597029.21

2

2717106.72

38597081.76

3

2717073.62

38597186.59

4

2717013.37

38597234.87

5

2716915.27

38597196.58

6

2716846.07

38597226.55

7

2716636.26

38597104.02

8

2716562.15

38597086.60

9

2716592.01

38596936.37

10

2716862.50

38596778.49

11

2716980.08

38596894.54

12

2717063.57

38596886.00

13

2717076.64

38596949.90

14

2717062.19

38596973.60

*

+497.5

+30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拐点

X (起标高)

Y (止标高)

矿体标识

面积标识

1

2717106.04

38597029.21



2

2717106.72

38597081.76



3

2717073.62

38597186.59



4

2717013.37

38597234.87



5

2716915.27

38597196.58



6

2716846.07

38597226.55



7

2716636.26

38597104.02



8

2716562.15

38597086.60



9

2716592.01

38596936.37



10

2716862.50

38596778.49



11

2716980.08

38596894.54



12

2717063.57

38596886.00



13

2717076.64

38596949.90



14

2717062.19

38596973.60



*

+497.5

+300

A

1

  资源储量: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的函》(粤储审评〔2024〕131号),本矿区查明及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1084.78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658.24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426.5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97.5米至 +3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广东省金石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的《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粤金评函〔2024〕30号),设计利用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760.14万立方米,高岭土8.67万立方米,开采剥离半风化层35.10万立方米,全风化层23.12万立方米,残积层7.13万立方米,人工填土0.95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粗破后进行外售,其余全部原矿外售。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严格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矿山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要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修复治理;要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存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拟出让年限:17年    

  起始价:4325.27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325.27万元

  缴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缴纳方式:分期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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