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督管理服务,提升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22日开始,将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办公地址和管辖区域做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办公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福和产业转移园大门侧。(新丰豪庭旁)

  2.管辖范围:负责县城以福和大道-环城路为界,福和大道以北-环城路以西-粤赣高速以东范围以及大坝镇辖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联系电话:0762-5631069、0762-5631006

WPS图片(1).png

  二、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办公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果园市场一楼。

  2.管辖范围:负责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管辖区外的阳明镇其他地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3.联系电话:0762-5633488、0762-5631939

WPS图片(2).png

  三、注意事项

  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及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许可与注册登记业务窗口统一入驻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九子岗县商务中心主楼一楼)。

  请各市场主体周知,后续办理相关业务请前往相应管辖市场监督管理所。

  特此通告。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