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六批刘惠梅等20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河人社规〔2021〕1号)文件精神,刘惠梅等20人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政策,拟同意刘惠梅等20人高校毕业生享受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七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关于2024年第六批刘惠梅等20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公示名单.xlsx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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