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相关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涉企乱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和平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公开征集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相关线索〉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积极提供发现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涉企乱罚款问题相关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止。
二、线索征集主要内容
(一)执法依据不充分、标准不清晰。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监管规范性、透明度不高。作出执法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依据不准确不具体。
(二)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没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安全生产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依法细化、量化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对外公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理由或依据;执行本部门自由裁量基准不严格,作出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正。对同一时期内罚款数额异常激增,未及时研究调查是否存在趋利性执法情况。
(三)违反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在无法定依据情况下,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主体普遍停产停业。面对整治问责,不加区分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一罚了之,一关了之。不综合分析违法具体原因及主观过错,机械适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产生的电子数据执法。不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未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简单适用原则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一刀切”式执法。
(四)违法实施罚款。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存在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等问题,不依法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执法单位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奖金、补贴收入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不执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只罚款不教育或者只罚款不跟踪改正,为了处罚而处罚,逐利式执法。
(六)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规定。没有按照要求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单、计划和抽查结果。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仍对已经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重复检查。无充分正当理由,未经共同上一级政府决定、批准组织开展跨区域检查。
三、线索提供须知
(一)问题线索应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信息隐私。
(三)提供问题线索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四、线索提供方式
线索提供人可通过电话或者来信方式提供线索,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
线索受理单位:和平县应急管理局。
受理电话:5669890。
受理邮箱:zfg5669890@163.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阳明大道99号应急管理局(和平县执法监督和工贸安全监管股)。
邮政编码:517200。
和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