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的公告
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以来以公共利益、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向经营主体摊派款物,或无偿借用占用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方面,现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涉企乱摊派问题相关线索。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线索主要内容
(一)违规摊派款物供本单位开支使用。包括:以公共利益、
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办公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为本单位搞福利、发奖金、建宿舍和办公楼等。
(二)违规摊派款物用于公益性支出。包括:以兴办市政建设、城市公用设施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实物等。违规转嫁应由财政承担或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违规转嫁中小学的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等。
(三)违规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款物。包括:违规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发行报刊、拍摄电影电视为名或以“赞助”“资助”“捐献”等各种名目,向经营主体摊派会议费、活动费、节目制作费、接待费等。
(四)违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物品或服务。包括:违规强制指定经营主体购置各类设备、器材或其他物品;违规强制要求经营主体订购报刊、参加付费培训、加入社团收取会费、接受中介服务或其他有偿服务等。
(五)违规无偿借用占用。包括:违规无偿借用占用经营主体的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
三线索提供须知
(一)问题线索应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信息隐私。
(三)提供问题线索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四线索提供方式
线索提供人可通过电话或者来信方式提供线索,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
线索受理单位:和平县财政局。
受理电话:0762-5630793。
受理邮箱:hyhpjdb@126.com
邮寄地址:河源市和平县财政局监督股,邮政编码:517200。
和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