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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6-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以来以公共利益、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向经营主体摊派款物,或无偿借用占用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方面,现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和监督我们的工作,积极提供涉企乱摊派问题相关线索。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二线索主要内容

  (一)违规摊派款物供本单位开支使用。包括:以公共利益、

  行政经费紧张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办公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为本单位搞福利、发奖金、建宿舍和办公楼等。

  (二)违规摊派款物用于公益性支出。包括:以兴办市政建设、城市公用设施等名义,违规向经营主体摊派费用、实物等。违规转嫁应由财政承担或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违规转嫁中小学的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等。

  (三)违规以赞助、捐赠等名义变相摊派款物。包括:违规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发行报刊、拍摄电影电视为名或以“赞助”“资助”“捐献”等各种名目,向经营主体摊派会议费、活动费、节目制作费、接待费等。

  (四)违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物品或服务。包括:违规强制指定经营主体购置各类设备、器材或其他物品;违规强制要求经营主体订购报刊、参加付费培训、加入社团收取会费、接受中介服务或其他有偿服务等。

  (五)违规无偿借用占用。包括:违规无偿借用占用经营主体的人力、车辆、办公用品、办公场所等。

  三线索提供须知

  (一)问题线索应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提供问题线索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信息隐私。

  (三)提供问题线索尽量做到内容详实,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四线索提供方式

  线索提供人可通过电话或者来信方式提供线索,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和14:30—17:30。

  线索受理单位:和平县财政局。

  受理电话:0762-5630793。

  受理邮箱:hyhpjdb@126.com

  邮寄地址:河源市和平县财政局监督股,邮政编码:517200。

  和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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