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刘学延等21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刘学延等二十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交社保,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拟同意刘学延等二十一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关于2024年刘学延等21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公示名单.xlsx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