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县根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栏目设置,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解读工作。2023年,全县共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5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依法依规、稳慎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了解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对疑难复杂信息案件,及时召集部门进行会商,全力提升群众依申请公开满意率。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宗,办结21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宗,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完善网站页面和栏目设置,规范各单位信息发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指导各有关单位持续做好新媒体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管,落实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周报制度,依托第三方技术力量对政府网站及新媒体进行监测。
(四)政府信息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持续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持续梳理规范性文件,定期对失效、废止的文件及时进行标注或清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为4%,发挥绩效积极导向作用。开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信息公开重点内容进行授课,通过理论与实际结合,切实增强岗位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3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覆盖面不足;政策解读力度不足。
下来,我县将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逐项对照信息公开条目,及时、准确更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和完善政策解读各项工作制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图片解读、音频解读、视频解读等在政策解读上的应用。三是继续加强监督考核和培训指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