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的公告
全县各经营主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外商投资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注销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
二、报送时间
2023年度年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电脑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二)手机填报
下载安装手机APP“粤商通”,打开后点击底部【服务】,打开服务板块【市场监管】,点击【企业年度报告填写】。
(三)纸质提交(仅限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还可到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填写纸质表格进行年报。
四、法律责任
各类市场主体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关于年报若您还有疑问,可到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咨询详情。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5686662
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633488
合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658693
彭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460162
林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629978
贝墩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633870
热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161017
下车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380080
长塘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360020
特此公告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