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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编号:4416240137-4416240144)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平安桥和平县自然资源局5楼确权登记股

  联系人:曾彬   联系电话:0762-5640777

  附件:

  1.长塘镇暖水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2.长塘镇黄沙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3.优胜镇新石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4.优胜镇上潭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5.下车镇石含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6.彭寨镇三溪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7.林寨镇石江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8.浰源镇新街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公告.pdf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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