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21年度 第3期)
为积极应对旱情,按照和平县委县政府部署,根据《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和平县2021年度人工增雨工作计划的批复(和府函〔2021〕3号)文件要求,和平县气象局将视作业天气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10月23日-11月22日期间,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和平县合水镇中和村
三、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和平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62-5642188,联系人:张浩平
和平县气象局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2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和平县气象局
2021年10月1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