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平中学医务室因负责人到龄退休主动申请注销,现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和平中学医务室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号:441624640828111D2111172
医疗机构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中山一路150号
有效期限:2021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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