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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06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府办明电〔202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水务局反映。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和平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维护河流良好生态环境,按照《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电〔2021〕241号文件适用范围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县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成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改目标

  完成我县水电站生态流量工程和监测设施建设,规范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确保水电站生态流量足量下泄,在2022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

  二、整改对象

  在和平县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中被列入整改类的52宗水电站,严格按照本方案实行生态流量整改;被列为退出类的17宗水电站,在拆除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生态流量,退出类的电站若因新政策而调整分类结果的,按新的分类结果确定生态流量整改方案。

  三、整改内容

  (一)前期阶段

  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核定和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整改方案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改造方式和完成时限。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以该电站办理取水许可证所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中认定的最小下泄流量为核定依据。核定后的生态流量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二)整改阶段

  2021年6月召开动员会,部署整改工作;

  2021年7月- 8月,制定“一站一策”生态下泄流量改造技术方案,明确生态下泄流量的泄放设施和监控方式,各电站为主体责任单位;

  2021年9月底前完成放水设施改造方案并动工建设;

  2021年12月底前全面落实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

  2022年4月份完成实时监控装置安装且并网试运行;

  2022年6月底完成监测设施建设和数据接入工作;

  2022年12月份前完成验收。

  (三)分类推进

  明确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机制,对组织实施攻坚完成既定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评,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实现台账式管理,改造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水电站生态流量落实到位,监控装置运行正常、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对已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水电站的管理,鼓励、提倡有条件的电站业主可提前完成生态流量设施改造;对2022年7月前未完成最小下泄流量放水设施改造和在线监控的水电站,按照《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将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和平县水电站落实生态流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务工作的县领导任组长,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水务局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和平供电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水电站最小下泄流量放水设施和实时监控装置安装等改造工作,由叶西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水电站的最小生态流量是指为满足维持区域河道的生态用水需求,在建设及运行中必须保证的下泄最低流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河流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生态下泄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和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必要性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及时将上级有关精神传达到各电站业主,传导压力,让电站业主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主动开展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责任压紧压实压到位,认真履职,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执法力度,强化制裁措施。水电站业主必须落实生态流量,安装监控设施,并与监控平台联网,实时准确传送数据。各电站业主应严格执行最小下泄流量规定,服从流域的统一调度,最大程度减小水电站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利益的不利影响,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县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强执法力度,对不按照要求进行生态改造、不安装监控装置、不执行生态流量要求的水电站,予以通报,限期完成;对不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且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将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罚建议,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对其进行处罚,采取罚款、扣减上网电费、电网解列等经济制裁手段。

  (四)加强督查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县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协调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相应处罚。同时,成立督查组,对水电站生态流量改造工作进行联合督查,确保水电站生态流量落实到位,推动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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