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的公示
和农农〔2021〕22号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0年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河农农函〔2020〕194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6批)的通知》(河财农〔2020〕95号)文件要求,该项目资金250万元,用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结合前期文件要求,在“2020年“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入库储备的情况,我局对入库2家养殖企业项目实施进行了可行性调查以及根据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局经研究和平县惠平农牧有限公司符合实施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要求,拟同意项目实施,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或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罗荣毅 联系电话:0762-5687066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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