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拟对和平县惠民医院审批许可,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3月9日至3月15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2892169。

  联系地址: 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附件:和平惠民医院基本信息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