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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作者: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场主体:

  为做好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外商投资法》、《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报送对象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和平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依法报送2020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报送时间

  2020年度年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年报报送方式

  1、网页报送: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d.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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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手机报送:通过手机下载“粤商通”APP,登录后点击底部【服务】,点击“【年度报告填写】”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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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方式:可到辖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报送纸质年报(仅限于个体工商户)。

  四、特别提醒

  2020年度年报有两大变化:

  ①大型企业新增年报事项。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此,自2020年度年报起,大型企业的年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新增的年报事项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公示。

  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试行网上年报。

  为方便常驻代表机构年报,2020年度起,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再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查。特别注意的是,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除了常规的年报内容外,还应报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五、法律后果

  如果未按时年报,会怎么处理?

  ①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②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③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④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被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可被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年报若您还有疑问,可到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咨询详情。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5686662

  阳明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676193

  合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658693

  彭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460162

  林寨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629978

  热水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160017

  下车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380080

  长塘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5360020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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