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河源市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下车镇镇山村镇肚里农村建设项目)》成果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河源市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下车镇镇山村镇肚里农村建设项目)》已通过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24202009)。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解决和平县下车镇镇山村农村宅基地紧张的问题,下车镇人民政府拟选址于镇山村设立农村建设项目。项目规模0.1369公顷(2.0535亩)。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的要求,本项目符合第一点中“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的建设内容要求,可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下车镇镇山村,项目规模0.1369公顷(2.0535亩),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1369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本次拟将0.1369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在下车镇镇山村,将0.1369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调整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下车镇

  使用前

  292.9068

  224.9068

  6

  使用后

  293.0437

  225.0437

  6

  和平县

  使用前

  7921

  5191

  920

  使用后

  7921

  5191

  920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2)张贴公告:和平县自然资源局、下车镇人民政府、镇山村村委公开栏。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认为该方案不合理或者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期内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件1-1:和平县下车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件1-2:和平县下车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