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拟安排项目情况的公示
根据和平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3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拟安排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办反映,公示日期截止后,我办将结合公示反映情况上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5636199
邮箱:hpsnb5636199@163.com
附件:县涉农领导小组审定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报备表(2020.11.18).xlsx
和平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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