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河源市2020年疫情期间水生野生动物养殖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农农函〔2020〕216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有2家养殖户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1.和平县白玉山养龟场,补助资金8万元;
2.和平县高雅乐种养合作社,补助资金4万元。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和平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股反映。
联 系 人:袁新泽
联系电话:0762-5687909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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