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和平县俐源镇双卡水电站延续并换发取水许可证申请的批复
和平县俐源镇双卡水电站:
你单位关于延续并换发取水许可证(取水粤和字〔2015〕第00015号)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己收悉,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延续并换发取水条件,同意你单位延续并换发取水证的申请。新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粤河和)字〔2020〕第00037号,有效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 23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和平县俐源镇双卡水电站位于和平县浰源镇洪浰村,取水水源为浰江。采用引水方式发电,最大取水流量为1.85m³/s,总装机容量为400kw, 年最大取水量3500万m³,与取水许可证一致。
二、因该项目是引水发电方式,运行期间要适时监测退水水质,本工程机组维护、检修时产生的废污水应达标处理,不得外排。
三、和平县俐源镇双卡水电站调度运行应按照《广东省东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12号令)要求,并服从东江流域管理局、和平县水务局对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及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四、你单位应按季度向我局报送取水量及交纳水资源费情况,水资源费缴交地点:和平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阳明镇九子岗县商务中心一楼办证大厅。
五、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取水后评估报告,并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延续取水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连续2年停止取水的,需向我局提出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六、我局将对本工程取水许可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和平县水务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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