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和平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工作的通知》(粤农计[2020]286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加快农民合作社培育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高质量完成我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和平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0月发布了《关于遴选和平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公告》。申报期内,我局共受理和平县东森堂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和平县果之王种养专业合作社和和平县山旮旯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申报材料。经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申报承接主体进行现场考察评估,现拟认定和平县东森堂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为和平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62-5687210
投诉监督电话:0762-5687209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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