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和平县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19〕1324号)以及《和平县201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围绕区域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依托基地开展农业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和人员培训,使其成为基层农技人员提升技能、开展服务、采集信息的重要平台和农业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展示窗口。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计划在我县范围内公开遴选示范基地4个,每个示范基地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补助,以及标牌制作等。现将遴选示范基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示范基地遴选条件
1.种植业:种植基地面积达100亩以上,且证照齐全;
2.畜牧水产业:养殖数量禽存栏20000羽以上或畜存栏1000头以上,水产养殖面积达100亩以上,且证照齐全;
3.农业机械化:种植基地面积达100亩以上,且农业机械拥有量3台(含3台)以上,证照齐全;
4.示范基地具备一定的示范推广、教育培训、产业或行业引领带动作用;
5.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主推技术或专业大户(即优质水稻、茶叶、猕猴桃、百香果、蔬菜、水产养殖、稻谷烘干机械化技术、农机专业大户等)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1.和平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
2.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方案;
3.按照行业分类分别对照和平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评分表(附件2/3/4)的内容,自行评分并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三、申报时间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四、遴选程序
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根据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单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综合评分,按照行业分类及示范基地名额,将综合评分得分由高至低初步拟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认定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认定后统一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
联系人:叶日根
联系电话:0762-5687009
附件:
2:2019年度和平县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评分表(种植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