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和平县城镇标定地价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局拟对和平县城镇标定地价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会事项:和平县城镇标定地价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有关事项:
(一)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情况选定听证会代表。申请人应该熟悉城镇地价情况,关注和平县经济发展状况。
(二)受听证场地所限,申请人具有评估、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方面资格证书的,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三)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听证申请表,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四)听证会申请人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后,由我局发放《听证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联系人:袁丁亮
联系电话:0762-5689718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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