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和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初步成果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了更好反映和平县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完善和平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我局于2020年1月启动和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现已经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的要求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书面形式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62-5689718;书面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hptdly@163.com。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
特此公告。
附件1.和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公众征求意见稿.rar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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