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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和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初步成果公众意见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更好反映和平县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完善和平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我局于2020年1月启动和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集体建设用地与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现已经形成初步成果。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的要求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通过书面形式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袁先生;联系电话:0762-5689718;书面意见可发送至电子邮箱:hptdly@163.com。

  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新社角前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用途管制股。

  特此公告。

  附件1.和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公众征求意见稿.rar

  附件2.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项目公众征求意见稿.rar

  附件3.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项目公众征求意见稿.rar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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