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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20吨腐竹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作者: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和环审[2020]16号

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20吨腐竹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9年本)的通知》和《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20吨腐竹深加工建设项目是由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建,项目选址位于和平县大坝镇高发村高塘埂,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4.00″,北纬24°29′58.00″ ,主要从事腐竹深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9000m2,建筑面积约6200m2,年产腐竹720吨。

  二、根据广东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源福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20吨腐竹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大气执行:施工期扬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废水执行: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环保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果树灌溉。

  (三)噪声执行: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执行: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四、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以下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落实“三废治理”要求,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三)合理生产布局,建立设备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正常维修保养的一系列工程程序,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作好防范措施,防治废气、噪声扰民;

  (五)做好固体废物(豆腐渣等)综合利用,禁止随便丢弃污染周围环境;

  五、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须组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管理。

  七、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管理提供依据。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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