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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百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方砂、15万方碎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百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方砂、15万方碎石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百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方砂、15万方碎石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百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百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方砂、15万方碎石建设项目

  四、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和平县百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年产15万方砂、15万方碎石建设项目由和平县百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河源市和平县福和大道龙湖加油站前1km中交四航局混凝土搅拌站,其中心卫星坐标为:北纬N24°26′55″ 东经E114°56′11.9″)。项目为租赁经营,建有生产车间、堆场、办公区等,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占地面积20389平方米,项目主要块石加工,年产15万方砂、15万方碎石。

  五、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1、项目粉尘有组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粉尘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而排入和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和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者。

  3、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限值。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及其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2013年修订单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

  七、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应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范围管理。

  九、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十一、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十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72

  电子邮件:2385378069@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7200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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