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和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意见的函
为了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推进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和振兴乡村振兴,确保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和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有效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只受理书面意见,若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和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周国卫、联系电话:5687210;传真号码:5687207。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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