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代表性项目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对客采调、彩扎(福楼醒狮)等11个代表性项目通过材料核对、资格审查、遴选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专家审议,初步确定将11个项目列入和平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详见附件)。
现将名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交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正式署名或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文字材料为准;以邮寄方式提交的意见材料,其有效性依函件邮戳标记的时间进行认定。
受理单位: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遗产股)
通讯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
联系电话:0762-5686689
电子邮箱:hpwhycg@126.com
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拟列入和平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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