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参保人员:

  医保电子凭证是参保人的电子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自助经办等功能。

  一、医保电子凭证的优点

  一是方便快捷。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激活使用,十分方便。

  二是应用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广泛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业务场景,一张电子凭证,将来可以办理所有医保业务。

  三是全国通用。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一人一码,一单位一码,标准全国统一,线上线下融合,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可以凭证在全国办理有关医保业务,实现“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四是安全可靠。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国产加密算法,数据加密传输,动态二维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使用安全。

  二、申领激活方法

  微信: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关注“我的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菜单“医保凭证”-“激活凭证”激活,进入微信城市服务-“医保”-“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支付宝: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医保电子凭证”,同意领取并经过刷脸认证后,即可一键将凭证放入支付宝“卡包”,今后刷手机就能轻松完成医保支付。

  目前我县已有80家定点零售药店及部分定点医院升级了银联POS可凭医保电子凭证购买药品、支付医疗费,将逐步实现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届时,参保人员不再需要携带社保卡,凭手机上的电子凭证即可完成就医购药支付。

  为了您办理医保业务和支付更加方便快捷,县医疗保障局呼吁,请积极申领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特此通告。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0429

  


附:

  医保电子凭证“我的医保”微信二维码

  医保电子凭证简介:

  https://mp.weixin.qq.com/s/TQvNrItLL2VrTXbtes9Ycg

  


分享到:
【打印正文】